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各位董事: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远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远红外线桑拿设备、机电产品的生产、委托加工、 红外线桑拿设备、机电产品的生产、委托加工、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医疗 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二类: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的生产、 器械二类: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的生产、销售;远红外线桑拿设备及衍生产品的设计、咨 销售;远红外线桑拿设备及衍生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及销售及租赁;木材、木制品、建筑装 询、服务及销售及租赁;木材、木制品、建筑装璜材料、电子产品、电讯器材、五金交电、卫生 璜材料、电子产品、电讯器材、五金交电、卫生洁具、计算机及配件、印刷器材、机械设备、文 洁具、计算机及配件、印刷器材、机械设备、文体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不含 体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不含金银制品)、服装、皮革制品、保健用品、土特 金银制品)、服装、皮革制品、保健用品、土特
产品、玻璃制品销售。 产品、玻璃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要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
意见及理由。
第八十二条 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候选人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但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名,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任的董事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数。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
累积投票制,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实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
行累积投票制度。 上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的权利。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三)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事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数 3%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
过拟选任的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
(四)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以民主方式提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
(五)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或非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
简历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将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告知股东。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不得超过六年。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职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九十九条 董事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第九十九条 董事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 换。
董事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能履行 董事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能履行
职责,应主动辞职,否则董事会可以建议股东大 职责,应主动辞职,否则董事会可以建议股东大
会予以撤换: 会予以撤换:
(一)董事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 (一)董事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
(二)在公开和非公开场合泄露公司的商 (二)在公开和非公开场合泄露公司的商
业秘密或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对公司造成不良 业秘密或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或重大损失。 影响或重大损失。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