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8.81 万股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1,064.3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7.60 元/股;
5、激励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总数 占草案公布时总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周仕斌 董事长 230.00 21.61% 0.99%
刘春信 董事、总经理 100.00 9.40% 0.43%
宋志刚 董事、副总经理 35.00 3.29% 0.15%
唐传训 董事、全资子公司总 20.00 1.88%
经理 0.09%
周海 副总经理 35.00 3.29% 0.15%
许曰玲 财务总监 30.00 2.82% 0.13%
赵子阳 董事会秘书 30.00 2.82% 0.13%
邵泽恒 董事 6.00 0.56% 0.03%
王健 总经理助理 100.00 9.40% 0.4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4.94% 2.06%
骨干(193 人) 478.30
合计(202 人) 1,064.30 100% 4.58%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③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总经理助理王健先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王健先生为公
司董事长周仕斌先生子女的配偶,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满足本《草案》的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时间内办理归属程序时,周仕斌先生和王健先生若因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累计增持达到总股本的 1%的情况,会严格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健先生承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或者通过其他增持方式取得公司股份前,与周仕斌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1)在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所有重要事项方面,其为周仕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周仕斌先生保持一致;(2)在公司的股东大会(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内部法人治理机构会议)召开前,其将先行就拟审议事项与周仕斌先生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投票表决。若其与周仕斌先生无法就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以周仕斌先生的意见为准。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4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
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9.70%。
注:1.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 1.0 1.0 1.0 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