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减持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2020 年 3 月 19 日,宋志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宋志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宋志刚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内,宋志刚先生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持股总数 1,958,088 0.8428% 1,958,088 0.8428%
宋志刚
其中:限售股份 1,674,816 0.7209% 1,468,566 0.6321%
高管锁定股 1,674,816 0.7209% 1,468,566 0.6321%
无限售股份 283,272 0.1219% 489,522 0.2107%
备注:股东减持前后限售股份变动原因系:新会计年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一会计年度末高管持股数为基数重新计算高管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并进行解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