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0-00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 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减持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
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减持进展暨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截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刘春信先生、周海先生、赵子阳先生、许曰玲女士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春信先生、周海先生、赵子阳先生、许曰玲女士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刘春信先生、周海先生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赵子阳先生、许曰玲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许曰玲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8.351 26,800 0.0115
小计 8.351 26,800 0.0115
赵子阳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30 日 7.585 43,000 0.0185
小计 7.585 43,000 0.018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2,851,640 1.2274% 2,851,640 1.2274%
其中:限售股份 2,138,730 0.9206% 2,138,730 0.9206%
刘春信 高管锁定股 1,643,730 0.7075% 1,643,730 0.7075%
股权激励限售股 495,000 0.2131% 495,000 0.2131%
无限售股份 712,910 0.3069% 712,910 0.3069%
持股总数 463,602 0.1996% 463,602 0.1996%
其中:限售股份 347,702 0.1497% 347,701 0.1497%
周海 高管锁定股 127,702 0.0550% 127,701 0.055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0,000 0.0947% 220,000 0.0947%
无限售股份 115,900 0.0499% 115,901 0.0499%
持股总数 188,760 0.0812% 161,960 0.0697%
其中:限售股份 141,570 0.0609% 121,470 0.0523%
许曰玲 高管锁定股 59,070 0.0254% 38,970 0.0168%
股权激励限售股 82,500 0.0355% 82,500 0.0355%
无限售股份 47,190 0.0203% 40,490 0.0174%
持股总数 172,920 0.0744% 129,920 0.0559%
其中:限售股份 129,690 0.0558% 97,440 0.0419%
赵子阳 高管锁定股 47,190 0.0203% 14,940 0.0064%
股权激励限售股 82,500 0.0355% 82,500 0.0355%
无限售股份 43,230 0.0186% 32,480 0.014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