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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1

瑞丰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09: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龚伟斌先生、陈永刚先生、徐周先生、赵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邵理阳先生、梁波先生、肖桂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人数将由原来的9 名调整为 7 名,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进 行 了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案》《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人数由原来的 9 名调整为 7 名,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2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对
应 的 条 款 进 行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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