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瑞丰光电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2 号)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458,230 股。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535,794,963 股增加至 670,253,193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丁志刚、王伟权、马亦峰、华灿桥、王震海、UBSAG、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博达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世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 2021 年 5 月 19 日起开始计算。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对象
通过自主性模式行权 14,177,445 份期权,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84,380,63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 243,966,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477%;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0,414,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52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票锁定承诺
丁志刚、王伟权、马亦峰、华灿桥、王震海、UBSAG、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博达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世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4,840,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241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14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所持限售股份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售数量(股) 流通股份数量
(股)
湖北省葛店开
1 发区建设投资 38,461,538 38,461,538 38,461,538
有限公司
上海世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2 -世域一期私 13,461,538 13,461,538 13,461,538
募证券投资基
金
3 马亦峰 11,538,461 11,538,461 11,538,461
和聚鼎宝-福
4 民财富 1 号证 9,807,692 9,807,692 9,807,692
券投资基金
5 华灿桥 7,884,615 7,884,615 7,884,615
6 华夏基金管理有 8,846,153 8,846,153 8,846,153
限公司
7 UBS AG 4,615,384 4,615,384 4,615,384
徐州博达盛世
8 股权投资合伙 5,994,777 5,994,777 5,994,777
企业(有限合
伙)
9 华泰证券股份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有限公司
10 丁志刚 3,846,153 3,846,153 3,846,153
11 王伟权 3,846,153 3,846,153 3,846,153
12 王震海 3,846,153 3,846,153 3,846,153
上海通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3 -通怡启明 1 3,846,153 3,846,153 3,846,15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国任财产保险
14 股份有限公司 3,846,153 3,846,153 3,846,153
-传统险 2
合计 124,840,923 124,840,923 124,840,923
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分别持有限售股 7,115,384 股、1,730,769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43,966,182 35.6477% 119,125,259 17.406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8,982,952 15.9243% 108,982,952 15.9243%
首发后限售股 134,458,230 19.6467% 9,617,307 1.40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525,000 0.0767% 525,000 0.07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40,414,456 64.3523% 565,255,379 82.5937%
股
三、总股本 684,380,638 100.0000% 684,380,638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项限售承诺,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王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