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或“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广东丰瑞佰顺集团有限公司、东莞港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东环球电子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公司拟出资2,9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广东丰瑞佰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社区簪花路8号华凯活力中心5楼52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07-13
法人代表:张敬智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2、东莞港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646号23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06-18
法人代表:叶景超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货运站(场)经营;道路普通货运;搬运装卸服务;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租赁;港口理货;物流信息软件开发及管理咨询;信息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停车场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环球电子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港综合保税区
3、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实业投资;物业投资、股权投资;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现货交易业务,并为其提供现
货电子交易平台和市场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物流信息交易平台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智慧产业策划、咨询,现代服务业研究;物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投资额及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股权 出资
(万元) 占比 方式
广东丰瑞佰顺集团有限公司 6100 61% 货币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900 29% 货币
东莞港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0% 货币
合计 10000 100% 货币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人各方以自己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董事会成员:
(1)参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广东丰瑞佰顺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三名董事,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港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董事。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成员
参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用产生,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5、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影响
(1)目的
参股公司着力粤港澳大湾区电子信息产业上下游需求,以东莞市制造大市产业集群为基础,打造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电子元器件产业链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提升服务过程与风险管控的精准度,扩大服务体系的交易规模、解决交易互信等核心问题。
通过切入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以及参股公司所积累的数据基础,飞力达可以更深入的参与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为中国电子元器件原创产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2)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900万元,属于公司自有资金,按照参股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有利于各方资源优势互补,探索新的业务运营模式和盈利增长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参股公司助力飞力达打造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客户提供全场景的供应链服务产品的能力,增强对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参与度,为公司在华南业务发展带来更广泛的物流仓储管理等配套服务需求,逐步提升飞力达在供应链服务平台方面的系统化能力。
2、主要投资风险
(1)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风险
目前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若干鼓励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创新交易相关的制度及法规,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迅速和交易模式的复杂性增加,未来可能会出现相关制度与法规的调整。
应对方案:密切关注国家、地方层面政策法规的出台及执行要求,尤其是关注行业的监管部门动态。在参股公司管理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
务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形成公司的独特优势,增强抵御政策风险的能力。
(2)宏观经济环境与电子信息产业市场变化风险
在全球经济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下,电子信息产业特别是电子元器件行业受到国际环境与全球贸易规则的多重影响,尤其是在5G互联网为代表的创新技术应用下的市场需求变化迅速,给参股公司在市场策略与提供供应链服务创新模式上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应对方案:根据业务形式及产品特征,坚持从“从产业中来,到产业中去”的指导原则,基于客户需求设计符合本地的、行业差异的服务产品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对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政策导向,并与国际知名的管理咨询公司、行业协会建立紧密合作相结合,做到先知先觉,注重战略方向研判与落地优化工作,将危机转变为机遇,降低宏观环境与市场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
(3)风险识别能力的限制带来的风险
供应链创新交易兼具产业和金融的特性,因此必须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规避风控识别问题,业务真实性甄别等问题。
应对方案:整合产业链内外优质数据源构建信用风险体系,利用大数据挖掘、征信、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验证基础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或通过反欺诈、黑名单、信用评级、贷后监控、风险动态管理、贷后预警功能。管理上尽快引入金融领域风控管理专家,健全公司风控管理体系。在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同时强化业务人员风险意识的培养。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规避风控识别、业务真实性甄别等问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