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8-07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60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9月5日举行2018年第42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将继续委托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标的资产。
并购重组委认为,本次交易有关标的资产委托经营安排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