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3-02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0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为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6755万股的0.02%。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13元/股,于2013年5月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向共计74名激励对象授予了47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授予的470万股
限制性股票调整为705万股,详见下文“定价依据”。),其中首期限制性股票
440万股授予价格为10.70元/股(授予日期为2012年3月14日,上市日期为2012
年4月20日),预留限制性股票45万股授予价格为6.57元/股(授予日期为2013
年3月6日,上市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2013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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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
离职激励对象张婕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按7.13元/股
的价格回购注销。
2、定价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的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
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则激励对象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
效,离职后尚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以及
第八章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
整。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确定2011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首期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11,1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8万元(含税);同时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570万股,转增
后飞力达总股本将增加至16,71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1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为7.13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675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万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注销事宜已于2013年5月20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购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2,550,000 55.24% 30,000 92,520,000 55.2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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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内资持股 90,435,000 53.97% 30,000 90,405,000 53.9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5,500,000 51.03% 85,500,000 51.0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935,000 2.95% 30,000 4,905,000 2.9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115,000 1.26% 2,115,0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44.76% 75,000,000 44.77%
1、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0 44.76% 75,000,000 44.7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67,550,000 100.00% 30,000 167,520,000 100%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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