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1-08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飞力达A股股份。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7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以下简称“《回购方案》”)以及
2021年5月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止2021年10月26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77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9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5.7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7.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175,891.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8,775,425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21]B115号),截至2021年12月14日,飞力达已经收到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过户款30,538,479元。实际认购情况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一致且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775,42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5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为0股。
4、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2021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8,775,425股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部资产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兴证资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投票权等股东权利由兴证资管行使,兴证资管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仅为26.44%。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