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飞力达”)首
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50号文核准。飞力达的股票代码为
30024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54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1年6月27日),参与申购的投资
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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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投资资格。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20日(T-5)至2011年6月22日(T-3)
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
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东吴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20名询价对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6 月 22 日(T-3 日)12:00 前在
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
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
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
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须同
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
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东吴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54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
是54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540万股。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
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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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54 万股)配
号的方法,东吴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
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 10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54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54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54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主承销
商将根据回拨规模相应增加中签号数。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不足部分,且为54万股的整数倍,由参与网下申
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
足额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4、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29日(T+2日)在《江苏飞力达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
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以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5、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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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4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2,160万股,向网下回拨
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6月17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feiliks.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上市提示公告》
2011 年 6 月 17 日(周五)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2011 年 6 月 20 日(周一)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2011 年 6 月 21 日(周二)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2011 年 6 月 22 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T-3日15:00)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1 年 6 月 23 日(周四)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6 月 24 日(周五)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1 年 6 月 27 日(周一)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配号
T+1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1 年 6 月 28 日(周二)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1 年 6 月 29 日(周三)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 年 6 月 30 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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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T-5 日)至 2011 年 6 月 22 日
(T-3 日)期间,在上海、深圳、北京向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