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 2022 年初未分配利润182,287,746.33 元,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331,575.3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4,818,139.6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81,813.96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1,267,450.18 元。
根据2022年度盈利状况及公积金余额情况,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831,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67,831,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83,915,5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1,746,635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并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