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二十)修改本章程;
(二十)修改本章程; (二十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第四十条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和个人代为行使。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二十一)项授权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
红;如进行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计。 红;如进行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计(仅进行现金
分红的除外)。
......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第一条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份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 容。
第十四条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
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 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
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对外投资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实际情况,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
第二条 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设立或
向子公司追加投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子公司追加投资、控股子公司对外
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
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四、《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
第一条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国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 计准 则 -- 关 联方 关 系及 其 交 易的 披 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露》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