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9 号中恒大厦 14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翰学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2,306,695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注】的 44.5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2,305,59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03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2%。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511,424,08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8,252,996 股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董监高(含预留部分)所持 3,650,000 股后的499,521,090 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俞邦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邢翰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231%。
邢翰学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吴剑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231%。
吴剑鸣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邢翰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231%。
邢翰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俞邦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231%。
俞邦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倪丽丽女士、刘芙女士、李世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倪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462%。
倪丽丽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462%。
刘芙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世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462%。
李世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文樟先生、邢禄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积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黄文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2,306,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692%。
黄文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邢禄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692%。
邢禄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曹丽慧、章磊中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