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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4 深市 开尔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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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9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6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与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江环保”)在山东省济南市签订了《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含税)。

    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2、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3、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M5XPH8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瀚遒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20层2001C室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7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及配件的开发、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环境治理服务;清洁能源技术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往来。

  开尔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瀚江环保是美国戈尔Gore在山东冶金行业的代理商,主营戈尔除尘滤袋及DeNOx滤袋的销售和安装,同时承接冶金行业脱硫脱硝总包业务。瀚江环保以美国戈尔DeNOx滤袋产品为核心,开发出全新的一体化装置,同时实现烟气中SO2、NOx、粉尘、二噁英的超低排放。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瀚江环保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程

    工程内容:甲方以总承包的方式与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莱
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建全球首套脱硫脱硝脱二噁英除尘一体化装置。将本工程除项目工艺路线制定、脱硫反应器设计、DeNOx滤袋的供货安装及排放指标保证外的其余部分委托乙方以总承包方式承担本工程中其他全部建设内容,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资金全面负责。

    工程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厂内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负责从设计、合同设备采购及供应、材料采购及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不含土建采购与施工)、机械、人工至竣工验收完毕的全过程总承包,并承担质量保证至合同规定质保期结束止。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及设备供货及安装、竣工验收等至工程质保期结束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3、工期

    3.1项目土建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负责采购及施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按照各节点提供土建施工图,甲方土建施工进度满足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
    3.2本项目完工工期:全部土建交付后4个月具备试运条件,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合同金额及付款

    合同含税总金额:145,000,000元整(大写: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

    工程付款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性能考核验收款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留合同总额的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工程预付款采用电汇支付,其他采用一年期电子银行承兑支付。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合同双方责任义务完成时终止。

    6、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工程质量标准、双方权利及义务、技术服务、工程验收、合同变更与终止、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承建全球首套脱硫脱硝脱二噁英除尘一体化装置,是公司响应国家
“超低排放”、“烟羽消白”等政策,凭借多年深耕节能环保行业的丰富经验及研发技术储备,在钢铁行业烟气污染治理领域实现的环保工程建设新突破。

  未来钢铁、水泥、陶瓷等非电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更高要求的“超低排放”改造及“烟羽消白”工程建设。公司将综合各方优势资源,充分践行新型功能性搪瓷(珐琅)材料“需求创造性”和“功能多样化”的优异特性,全力实现核心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力争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为12,720.15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6.01%,公司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8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深度治理3#4#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