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3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21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下发给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润新能源”)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天润新能源为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
二期扩建工程管式 GGH 货物项目的中标人。详见公司于该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编号为 2016-013 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润新能源与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浙能绍兴
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管式 GGH 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450.464
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万零肆仟陆佰肆拾元整)。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2、本协议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
的风险。
3、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买 方: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苗富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宁波市甬江新区五环大厦 11 楼
成立时间:1997 年 10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建设工程承包以及工程监理和有关的咨询服
务;中型工业、能源、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15 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建设项目、
总投资 2 亿元以下的公用建设项目的承包,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
发、零售;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
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分析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国有
大型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管式 GGH 采购合同。
2、合同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
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
3、合同结算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 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
格 10%的预付款;买方根据设备制造进度并经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
50%的进度款;设备交付完毕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
备价格 20%的货款; 初步验收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
备价格 10%的货款作为初验款;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
合同质量保证期满后 1 个月内支付完毕。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后正式生效。
5、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期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履
行完毕之日且双方之间已完全解决所有索赔事项并货款两清之日止。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卖方责任,根据合同相关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
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到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性能保证违约金。
2、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没有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合同技术
协议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
违约金。
3、如由于确属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按时交付严重影响施
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4、如在性能保证期内发生油漆气泡、脱落现象和设备腐蚀等较严重情况,
卖方应负责处理,否则卖方应支付买方相当于合同设备价 0.5%的违约金。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5 年公司收购了天润新能源,天润新能源主要从事热媒水式烟气放热器
及烟气再热器(MGGH,又称“管式 GGH” )等环保节能设备的设计、销售、安
装和调试等 “一站式”集合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燃煤电厂,具有行业先发优势
和较强的市场营销拓展能力,与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相结合,在获得资金支持的
条件下更好地拓展了 MGGH 的应用市场,取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拓宽了公司
的工业保护搪瓷材料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增厚了公司的整体业绩。
MGGH 是“超低排放改造”必备装置,主要由烟气冷却器(低温省煤器)
和烟气再热器组成,符合国家清洁排放产业政策导向和要求,采用 MGGH 将是
燃煤电厂未来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 该项目的成功承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业
务竞争力,坚定立足“大环保”板块的信心,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450.4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经审
计)的 8.19%。该项目将对公司 2016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Ο 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