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5年4月20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深圳市地铁三期工程7、9、11号线装修材料搪瓷钢板采购项目A包(7号线)的中标单位。公司已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了该合同的中标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1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号线装修材料搪瓷钢板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7,762,221.91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柒拾陆万贰仟贰佰贰拾壹元玖角壹分),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7.47%,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二)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单位:元
交易内容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搪瓷钢板 0 0 184,897.76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号线装修材料搪瓷钢板采购合同(二)协议签署时间:2015年5月6日
(三)工期目标计划:深圳七号线工程计划于2016年12月30日开通试运行
(四)合同结算方式:
本项目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内容、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补充合同等相关文件按实结算。
(五)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7.47%,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