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3-053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24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40),公司与青岛颐金建筑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为青岛市滨海公路仰口隧道机电大修改造工程四标
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由青岛市滨海公路管理处签发的《青岛市滨海公路仰口隧道
机电大修改造工程四标段施工合同书》,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921,857.00元。
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
位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3年至2014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3)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4)存在因青岛市滨海公路管理处公司调整建设方案,不能按期完工的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邢翰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新型搪瓷材料、搪瓷釉料、
陶瓷釉料、金属制品(除铸币)、金属传热元件、环卫设施制造、销售;无机材
料及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新型搪
瓷钢板安装、销售(除粘土品)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空气预热器、烟气加热
器及附属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电厂、电站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改
造、维护,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②公司名称:青岛颐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604户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及室内外装饰;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轻钢房屋制作;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投资。
③单位名称:青岛市滨海公路管理处
地址:滨海公路仰口隧道南口东侧
2、公司与青岛颐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滨海公路管理处不存在
关联关系;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述两个单位无业务往来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青岛市滨海公路管理处属于政府单位,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人民币33,921,857.00元
2、结算方式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开工预
付款为10%签约合同价、当期中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的80%,暂停
支付工程价款。由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再行支付除质量
保证金以外的剩余款项。
3、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7月12日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
章后生效。
5、履行期限:2013年至2014年
6、违约责任:
6.1 承包人逾期开工或交工(包括因工程验收不合格而返工修复导致的逾
期交工)的违约金为1万元/天,逾期开工或交工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对于因承包人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可以从应支付工程款中扣留。
6.2 如果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不一致,处以500
元/天·人的处罚。擅自更换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处以20万元/人的处
罚,质检工程师处以10万元/人的处罚,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处以5万元
/人的处罚。虽经监理人或发包人批准被替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处以10万
元/人的处罚,质检工程师处以5万元/人的处罚,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处
以3万元/人的处罚。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不及时到位,处以2千元/天·台的
处罚。
6.3 承包人逾期开工违约金额已至限额,承包人仍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承包人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
金已至限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承包人应承担签
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
6.4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
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除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还须承担签约
合同价20%的违约金。
6.5 合同双方互相承担保密义务,对于合作期间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
得擅自泄露或利用。任意一方若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9%,合同的执行将提
升公司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