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5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12 月 5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
杭州明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春金属”或甲方)签订了《杭州
市彩虹快速路滨江段一,二标段(隧道东段)工程搪瓷钢板制安工程劳务(机械)
资源配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总金额为 3,078 万元。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
在竣工决算完成、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
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所有条款终止。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协议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协议履行存在
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本协议存在因公司违反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3)本协议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4)本协议存在因其他外部因素而导致延误供货的风险;
(5)协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6)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该协议将会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1、业主方:杭州明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金花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 281 号-6
2、杭州明春金属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购销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明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
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杭州市彩虹快速路滨江段一,二标段(隧道东段)工程搪瓷
钢板制安工程劳务(机械)资源配置协议书
2、协议签署时间:2012 年 12 月 5 日。
3、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4、协议总金额:人民币 3,078 万元
5、结算方式: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全部费用由乙方垫资。
(2)进度款的支付:本合同工程在每月 20~25 日定期由乙方有关负责人配
合甲方验收小组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内合格工程数量进行验收,对质量合格工
程量予以验收计量。甲方根据双方验收确认的结算金额支付;
(3)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甲方工程保质期满一个
月内,支付乙方。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该协议总金额为 3,078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6.84%,
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该协议对公司 2012 年度经营成
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 2013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本协议而对杭州明春金属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与杭州明春金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承诺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本次签订的协议原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