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新刚先生提交的辞职函,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刘新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新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希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崔希礼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崔希礼: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博山电机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川分厂、上海新大洲电装有限公司、山东宗申摩托车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内审协会工作;2004 年至 2007 年,在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金城医药研究院董事,金城泰尔、金城方略、金城素智、金城金素监事。
截至披露日,崔希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