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60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 2019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6 日。根据相
关规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93,152,238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4,480,751 股后的股本 388,671,4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相关规定,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 24.00 元/股调整为 23.80 元/股。因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23.8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4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21,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