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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日期:2020-04-21

金城医药: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3,966,379.27 元,按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0,396,637.93 元后,
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 403,992,269.86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4,480,751 股,该回购股份为库存
股,不享受利润分配等所有股东权利。董事会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393,152,238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4,480,751 股后的股本 388,671,4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总额 77,734,297.4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完成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预计为 326,257,972.46 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预计为 1,022,141,269.51 元。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分配基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
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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