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7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8,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格为20.0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9.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44,0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2、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