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
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本次发行新增了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11号文
核准。拓尔思的股票代码为30022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
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
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6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
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T-5日,周一)至2011年6
1
月1日(T-3日,周三)9:30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1年6月7日(T日,周二),参与申购
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
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
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
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5月30日(T-5日,周一)至2011
年6月1日(T-3日,周三)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
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推介的具体安排”,请有意向参与的询价对象及配
售对象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6、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长城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询价对象。
7、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日(T-3日,周三)12:00 前
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下述主体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
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8、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是0.01元,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档价格。配
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
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最高申购数量均设定为100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必须是100万股。
2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
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
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11、发行价格确定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
价有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为
无效报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
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
按照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未能在规
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协会备案。
1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
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然后
依次配号,每一个股票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2011年6月8日(T+1日,周三)
上午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6家配售对象,每一家配售对
象获配100万股,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00万股,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3、回拨机制:网上申购不足时,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
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启动回拨机制的原因
以及具体安排。
14、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有效,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5、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
进行披露。
3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00万股;网上申购不
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预期。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中止发行的,将
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项。
1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5月27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
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trs.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北京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于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1年5月27日(周五)
T-5日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
推介(上海)
2011年5月30日(周一)
T-4日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
推介(深圳)
2011年5月31日(周二)
T-3日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
推介(北京)
2011年6月1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
4
2011年6月2日(周四) 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年6月3日(周五)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T日 之前)
2011年6月7日(周二)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1年6月8日(周三)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
T+2日 签率公告》
2011年6月9日(周四)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年6月10日(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