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1年4月)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司。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 公司。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514219819。 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51421981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1,416,592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5,406,349 元。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总股本为471,416,592股,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 公司总股本为575,406,349股,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
明面值。 标明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