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6号《关于核准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000股新股。截至2015年7月2日止,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11,9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为84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798,999,936 元 , 扣 除承 销费 和保 荐费 32,965,139.36 元 ,募 集资 金余 额 为
766,034,796.64元,于2015年7月2日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474166943122)454,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市城北办事处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201986239051502159)145,000,000元、在中信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2001014300007406)167,034,796.64元。本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余额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15,502.7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819,293.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5]B07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6,481.93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1,723.6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33,060.09
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11,581.93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72.5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464.8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8.5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备注
本公司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474166943122 - 已销户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 32201986239051502159 - 已销户
本公司 中信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 8112001014300007406 - 已销户
子公司重型装备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 10525801040041698 - 已销户
合计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7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完成账户销户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重型装备制造项目、汽车发动机再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入 差异金额(4)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1) 资总额(2) 募集资金 =(3)-(2) 差异原因
总额(3)
重型装备制造项目 45,400.00 45,337.36 45,596.73 259.37
募 集 资 金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14,500.00 5,206.13 5,311.25 105.12 账 户 产 生
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5,000.00 553.36 609.05 55.69 的 利 息 收
氢能源装备制造的相关研发设 入 与 银 行
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 - 3,231.51 3,266.67 35.16
手 续 费 差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1,581.93 11,581.93 -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571.64 10,572.56 0.92
合计 79,900.00 76,481.93 76,938.19 456.26
【注】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将“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由14,500万元变 更为5,500万元,变更资金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本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将“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截止2016年9月30日剩余的募集资金 4,446.64万元用于购买氢能源装备制造的相关研发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费用, 原项目是用于购买LNG装备制造升级改造的相关研发设备。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余资金1,572.5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8年,本公司出于战略调整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外转让原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 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19年,本公司将闲置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源 装备制造的相关研发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项目”购买的全部相关机器设备作价 2,732.68万元出售给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原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 回收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型装备制造 项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额为21,723.61 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5]E1362号)。
(七)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4,446.64万元用于购买氢能源装备制造的相关研发设备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