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8-036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涉及的68名激励对象共计84.75万份股票期权及68名激励对象共计84.75万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决策审批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情况
(1)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了《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概述
(1)权益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91元/股。
(5)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届满后激励对象应分两期行权。预留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 50%
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 50%
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 50%
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 50%
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相同,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
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 A B C D E
评分(S) S≥90 80≤S<90 70≤S<80 60≤S<70 S<60
标准系数 100% 80% 60% 4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
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反之, 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未达成, 则公司按照本计划, 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所获限
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富瑞JLC4 期权代码:036282;
(2)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数量为84.75万股,授予人数为68人。经登记的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 获授股票期权 占预留授予期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总数比例 本比例
李欣 董事、副总经理 1.5 1.770% 0.003%
焦康祥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 1.770% 0.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控股子公司高级管
81.75 96.460% 0.173%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66人)
合计 84.75 100.00% 0.179%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8年2月27日;
(4)行权价格: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1元/股;
(5)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
2、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数量为84.75万股,授予人数为68人。经登记的预留部分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比例 股本比例
李欣 董事、副总经理 1.5 1.770% 0.003%
焦康祥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 1.770% 0.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控股子公司高管及 81.75 96.460% 0.173%
核心团队成员(66人)
合计 84.75 100.00% 0.179%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与上市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2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3日。
(3)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4.91元/股;
(4)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