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3-030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5月
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13年5月14日向3名激励
对象授出52.0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70.16元。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
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张家港
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
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2年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
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2012年6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
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5、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
年7月4日审议通过了《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2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
7、2012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
8、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计划于2013年5月14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出52.00万份预留期权,
行权价格为70.16元。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
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于2013年5月14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出52.00
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70.16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财务报
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公W[2013]A285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
计报告》”)。因此,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公司也不存在“最近一年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经董事会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
三、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及股票来源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为股票期权;
2、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来源;
3、根据公司《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
已获批准。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四、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2013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于2013年5月14日向3
名激励对象授出52.0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70.16元。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3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