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光韵达 股票代码:30022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摘要(补充财务数据)
交易对方 住所/通讯地址
陈洁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四村
李国平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60弄
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徐敏嘉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上海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218室
王翔 广东省深圳市后海中心路致远大厦
徐亦文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91弄
陈光华 上海市河南南路1001弄
吴梦秋 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100弄
万刚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南路
庄楠 北京市海淀区柳林馆南里
邱罕文 上海市肇嘉浜路188弄
配套融资认购方 住所/通讯地址
孙晖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388号B-18幢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编制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将暂停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1-1-2-1
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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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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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声明
华创证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金杜律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杜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瑞华会计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联评估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联评估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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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3
中介机构声明......4
目录......5
释义......7
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1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1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11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2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12
五、标的资产估值及作价......12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12
七、现金对价支付安排......16
八、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16
九、超额业绩奖励安排......17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18
十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9
十二、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21
十三、关于标的公司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变更公司形式的安排......22
十四、本次重组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24
十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5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29
第二章 重大风险提示......3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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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标的相关的风险......34
三、其他风险......36
第三章 本次交易概况......38
第一节本次交易的背景......38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目的......42
第三节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44
第四节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45
第五节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7
第六节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49
第七节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50
第八节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50
第九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上市条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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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公司/上市公司/光韵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达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标的公司/金东唐 指 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指 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
产/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
本次资产重组/本次 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同时拟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指 孙晖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230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万元
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资产 购买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 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孙晖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230万元
陈洁、李国平、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敏嘉、
交易对方 指 上海盈之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翔、徐亦文、陈光华、吴梦
秋、万刚、庄楠、邱罕文
前海瑞旗 指 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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