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5,198,632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04%。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978.0023 万股减少至 49,458.1391 万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
份注销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5,198,63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9.37 元/股,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16,048.5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
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198,632 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99,780,023股变更为494,581,391 股,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况( 股)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1,987,162 16.40% 0 81,987,162 16.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7,792,861 83.60% -5,198,632 412,594,229 83.42%
三、总股本 499,780,023 100.00% -5,198,632 494,581,391 100.00%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