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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27 深市 光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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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30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1-02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0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12
月19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
议应参加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侯若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由王旬女士、张锦慧女士、姚彩虹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王旬
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庆茂先生、王旬女士、姚彩虹女士三人组成,其
中张庆茂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侯若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侯若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简
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侯若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陈烜先
生、李璐女士、龚清德先生、蔡志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姚彩虹女士
为营运总监、陈烜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蔡志祥先生为研发总监,以上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原研发总监李坚先生,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向李
坚先生在职期间所作工作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
    聘任王荣先生为副总经理: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聘任姚彩虹女士为副总经理、营运总监: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
得通过。
    聘任陈烜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
通过。
    聘任李璐女士为副总经理: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聘任龚清德先生为副总经理: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聘任蔡志祥先生为副总经理、研发总监: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
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侯若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李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侯若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简
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174万元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
    关于本次收购情况,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100%股权的可行性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3
附件:
                        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侯若洪先生: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
学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1991年5月至1993年5月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公
司工程师,1993年6月至1996年6月任维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1996
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深圳市友聆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8年12月至今,历
任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05年10月起,任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4月起兼任光韵达光电总经理。2008
年12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侯若洪先生及其配偶姚彩虹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2,374.37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若
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荣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硕士。1993年6月至1997年9月任维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技术员、工程
师,1997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深圳市友聆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8年12
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
2001年1月起任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05年10月起,任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兼任杭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厦门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8年12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王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900.62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姚彩虹女士:女,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
理硕士。1994年8月至1998年7月,任新加坡维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高
级采购,1998年12月至2005年9月,历任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行政
部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兼任天津光韵达董事、总经理。2005
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4
月至2008年12月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营运总监。2008年12月起
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营运总监。
                                   4
    姚彩虹女士及其配偶侯若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2,374.37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彩
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4、张庆茂先生: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8年吉林工业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毕业,1995年吉
林工业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硕士毕业,2000年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
物理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毕业,2001年至2003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
激光加工研究中心博士后,全国激光加工委员会委员。2003年至今,历任华南师
范大学广东激光加工技术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主任、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院长。
2009年4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庆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王旬女士:女,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海南省财政
厅外派到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审计助理;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任海南省财政
厅外派到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任职清算组成员;2002年4月至2003年7月,任日本
TOMAC事务所副所长;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深圳市众晶鑫税务师事务所业
务所长;2004年7至今,任深圳市嘉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08年10月
至今,任北京中税税务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2009年4月起任本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张锦慧女士:女,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天津大学,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1975年11月至1978
年2月,任江西造纸厂检验科机动检验员;1982年2月至1984年8月,任江西省科
学院能源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7年8月至1991年5月,任南昌航空大学基础二部
                                   5
讲师、党支部书记;1991年5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统计
主管、财务部经理。2007年8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
人,兼任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天津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及深圳市注册税
务师协会理事,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