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5日收到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益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于吴益兵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吴益兵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吴益兵先生原定任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益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益兵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吴益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马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马维华先生,出生于1966年9月,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管理学硕
士(会计学)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经济师与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张江慧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张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维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维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