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为否定意见。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聘期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舜天信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就聘期届满且不再续聘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中兴华已知悉上述事项且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2020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708室
首席合伙人:肖东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舜天信诚拥有合伙人17名、注册会计师144名、从业人员总数37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名。舜天信诚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6,146.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22.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04.81万元。2024年度舜天信诚为2家上市公司及29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舜天信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66.4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舜天信诚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庄乾萍,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瑞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颖,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乾萍、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瑞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舜天信诚及项目合伙人庄乾萍、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瑞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颖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聘期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舜天信诚担
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期届满且不再续聘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也将为前、后任会计师事务的沟通及配合提供必要条件。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因此同意聘请舜天信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舜天信诚相关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