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年3月2日(星期五)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因相关事项尚在推进,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
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连续停牌2个月内(即2018年4月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年 4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 4月 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标的公司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标的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红外光电系统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红外制冷机芯、红外非制冷机芯、红外光电系统、红外光学镜头等。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系富吉瑞的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为黄富元先生。黄富元先生现为富吉瑞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采用现金交易方式购买富吉瑞不低于80%股权,具体交易方案尚待进一
步明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与交易对方协商、沟通情况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于2018年2月27日签订了《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各方就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事项达成初步意见。公司在2018年3月2日公告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中对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正式协议,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在沟通、协商、论证中,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五)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无需经外部有权部门进行事前审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会同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调查与实地走访、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等。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但是,由于重组方案涉及的核心内容尚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三、 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安排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 4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8年 5月 9 日(星期三)前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9日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