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19-08-33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18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
告》,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457,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最高成交价为
7.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5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12,284,613.29 元(含
交易费用),回购情况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首次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
个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312,024
股,其 25%为 2,078,006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078,000
股,对应交易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1 日,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
的数量均未超过限定数量。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