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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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松 姜耀东 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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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 陈晓漫 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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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勇军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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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纵巍 任雪艳 周梦兰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穆峻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6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1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0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20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2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22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3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3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3
第五节 上市推荐意见 ...... 25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2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32
二、查阅地点...... 32
三、查阅时间...... 33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科大智能/发行人/公司 指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 指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
股份认购协议 指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 指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8 月 17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9 月 25 日,科大智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科大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625,799,995.52 元
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2021 年 8 月 27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87 号)。
2021 年 8 月 27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科大智能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230Z018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止,科大智能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480,1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5,799,995.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4,339.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15,705,655.9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6,480,14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59,225,511.90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580.00 万元,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31,165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62,58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11.07 元/股),且不超
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144,752,418 股(含 144,752,418 股)。根据投
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480,144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 2021 年 8 月 1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百分之八十,即不低于 11.07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08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58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799,995.5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4,339.62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705,655.90 元。
(五)股票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8 月 16 日,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共向 93 名投资者发
送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前述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2021年8月10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21 家基金公司、12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公
司和 35 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 3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
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