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80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 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融资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公司 2021-026、2021-042 号公告)。为了有效地发挥银行融资渠道作用, 控制融资成本并保障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上述授信
总额度内以坐落于江岸区后湖街石桥一路 3 号 3 栋 1-12 层的自有房
产(办公大楼)作为抵押担保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具体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 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 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待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 关授信及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
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办公大楼:(1)位置: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石桥一路 3 号
3 栋 1-12 层;(2)产权证号:武房权证岸字第 2013003961 号;(3)
用途:工业用地;(4)建筑面积:19763.5 平方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产资产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抵押担保,是为生产经营及发展提供融资保障、优化融资期限、控制财务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该事项未损害股东利益。公司若取得银行贷款,将在促进经营的同时在增加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费用;但如若公司逾期无偿还能力,公司将存在失去重要固定资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已经审议获批的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内以自有办公大楼资产作为抵押物增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有利于有效发挥银行融资渠道作用,从而控制融资成本并保障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对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未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该交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决策程序。我们同意
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