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梁伟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梁伟先生在
看好公司发展的基础上拟在一年期限内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关联关系说明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经 2021年 6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梁 伟 先 生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国 籍 : 中 国 ; 身 份 证 号 :
4201021967********;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梁伟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一年,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借款合同》(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梁伟)主要内容为:
1、借款用途:补充甲方流动资金。
2、借款金额: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
3、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4、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乙方将借款资金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计算。
5、借款方式:甲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次向乙方借款,甲方收到乙方借款资金后,向乙方提供财务收据。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借款合同无需甲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6、还款时间及方式:单笔借款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自乙方将借
款资金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借款周期截止之日前,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7、合同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程序审议后生效。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增加融资渠道所需,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控股股股在看好公司发展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且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人民币 1,927,827.39 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在看好公司发展的基础上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在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保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在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保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该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借款合同》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