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编号:2017-03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及计划终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证资管鑫众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18号集合计划”)次级份额。截止2015年5月26日“鑫众 18 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计买入金运激光股票 681,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4%,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25日。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内容。
“鑫众18号集合计划”拟于2017年5月12日到期结束,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4日正式发布并于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鑫众18号集合计划”产品到期后无法在原有结构下展期,因而决定到期结束该合同。
2017年5月11日,兴证资管设立的“鑫众18号集合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金运激光股票共计
681,522股,占公司总股本0.5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兴证资管设立的“鑫众18号集合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现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