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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6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俊东先生、廖梓成先生、邓寿铁先生、丁鹏先生、张路华先
生、刘信国先生

  独立董事:郭德轩先生、王政力先生、陈九波先生

  董事长:李俊东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六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俊东先生(主任委员)、廖梓成先生、郭德轩先生

  审计委员会:王政力先生(主任委员)、陈九波先生、刘信国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德轩先生(主任委员)、王政力先生、李俊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九波先生(主任委员)、郭德轩先生、丁鹏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杨永发先生(监事会主席)、王跃飞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陈淑芬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总裁:李俊东先生

  常务副总裁:廖梓成先生

  副总裁:邓寿铁先生、赵军先生、关飞先生、丁鹏先生

  财务总监:赵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关飞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冬丽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杜济武先生

  上述聘任的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的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飞先生、刘冬丽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关飞、刘冬丽

  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办公电话:020-86733958

  电子邮件:stock@honglitronic.com

    三、公司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名誉董事长李国平先生届满离任,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严群先生、梁彤缨先生、马文杰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