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证券代码:30021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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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光电”
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
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量为85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6.60万股的
3.46%。其中,首期授予的权益总量为8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总量的
94.12%,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26%;预留权益总量50万份,约
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总量的5.88%,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0.20%。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具体如
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52.98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4,546.60万股的3.06%。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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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其中,首期授予股票期权
702.98万份,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86%。预留股票期权50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5.88%,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97.02万股限制性股
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6.60万股的0.40%。
5、本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授权
方案经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且激励对象经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指定网站对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股票期权的授权
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并在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且
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权。预留股票期权将在首期股票
期权授予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授权,且授权条件与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条
件相同。
6、本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7元,行权价格是根据下
述两个价格的较高者确定: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7.97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
7.39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9元,授予价格不低于本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58元(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首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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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为自首期权益授予之日起48个月。
本计划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
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
三期行权/解锁。
预留股票期权自该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
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9、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相同。主
要的行权/解锁条件为: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
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分别不低于25%、50%、85%;2014年、2015年、
2016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分别不低于55%、80%、110%。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首期授予股票期权对应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相同。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未来公司如发生再融资以及以达到控股为目的而实施的对外投资行为,则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