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 出。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蒋荀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岳继霞女士列席会 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朱明江先生、冯圣玉先生、刘国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9,520,253.2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48%;实现营业利润258,153,659.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498,216.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3%。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0986号《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681,212.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8,638,183.75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8,121.29元及分配的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35,332,598.66元,本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6,218,676.7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830,514,729.58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466,802,61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8,008,156.84元。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事项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为便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该议案经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意见具体内容及《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详见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橡塑”)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计划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依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确认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是否在公司关联
总额(万元) 方获取报酬
蒋荀 董事长 现任 0 是
徐鹏 董事 现任 0 是
赵东日 副董事长 现任 216 否
朱明江 独立董事 现任 6 否
冯圣玉 独立董事 现任 5.5 否
岳继霞 监事会主席 现任 0 是
刘奔 监事 现任 20.96 否
刘孝阳 监事 现任 54.64 否
刘大伟 总经理 现任 90.25 否
刘永强 财务总监 现任 55.11 否
田志龙 副总经理、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