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12 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终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了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变
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考虑了国家政策、资本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