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535 房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定,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易华录 A 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易华录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易华录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201 号),
同意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70
万股国家股在本次发行后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将承继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本公司林拥军等 27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易华录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易
华录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易华录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林拥军、廖芙秀、李艳东、甄爱武除了履行上述自然人股东的承诺外,还做出
以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人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蔡建华的亲属吴健玲承诺:“自易华录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易华
录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易华录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其配偶蔡
建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蔡建华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定期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 1-3 月及对比表中 2010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61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 340 万股,网上发行 1,3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0.4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36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易华录”,股票代码“300212”;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36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5 月 5 日起上市
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
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 年 5 月 5 日
(三)股票简称:易华录
(四)股票代码:300212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 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 340
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1,36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额 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名称 占发行后比例
(万股)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 中国华录 2,357.78 35.19% 2014 年 5 月 5 日
公开 林拥军 460.39 6.87% 2012 年 5 月 5 日
发行 宾 慧 222.22 3.32% 2012 年 5 月 5 日
前已 董爱红 222.22 3.32% 2012 年 5 月 5 日
发行 马俊霞 222.22 3.32% 2012 年 5 月 5 日
股份 李艳东 167.17 2.50% 2012 年 5 月 5 日
廖芙秀 112.94 1.69% 2012 年 5 月 5 日
李继梅 111.11 1.66% 2012 年 5 月 5 日
吴健玲 111.11 1.66% 2012 年 5 月 5 日
汪 涓 111.11 1.66% 2012 年 5 月 5 日
黄建平 106.95 1.60% 2012 年 5 月 5 日
宫承忠 84.79 1.27% 2012 年 5 月 5 日
丁积慧 76.22 1.14% 2012 年 5 月 5 日
李培新 69.44 1.04% 2012 年 5 月 5 日
王锐锋 62.50 0.93% 2012 年 5 月 5 日
刘 伟 55.56 0.83% 2012 年 5 月 5 日
梁昌平 55.56 0.83% 2012 年 5 月 5 日
甄爱武 52.78 0.79% 2012 年 5 月 5 日
李 华 41.67 0.62% 2012 年 5 月 5 日
蒋曙明 38.89 0.58% 2012 年 5 月 5 日
刘志延 18.06 0.27% 2012 年 5 月 5 日
樊 平 13.78 0.21% 2012 年 5 月 5 日
傅华茂 11.11 0.17% 2012 年 5 月 5 日
傅江峰 9.72 0.15% 2012 年 5 月 5 日
贾 霆 6.94 0.10% 2012 年 5 月 5 日
方 力 6.94 0.10% 2012 年 5 月 5 日
谷桐宇 6.94 0.10% 20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