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3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智辉先生为偿还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项下的未归还质押回购本金、利息及罚息,刘智辉先生与东吴证券、邵宜仲先生签订了《三方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东吴证券的质押债务,以化解质押风险。
2、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收到股东刘智辉先生发来的其于2021年2月2日与东吴证券、邵宜仲先生签订了《三方协议》,东吴证券作为质权人同意刘智辉先生将其所持公司850万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邵宜仲先生,并以部分转让价款用于偿还相应债务,以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刘智辉 21,008,063 4.96 12,508,063 2.95
邵宜仲 0 0 8,500,000 2.01
注:表中数据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二、转让双方及相关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刘智辉,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白马山庄。
2、受让方
邵宜仲,男,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
3、质权人
公司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资本:388,051.890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
甲方(质权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邵宜仲
丙方(转让方):刘智辉
2、鉴于条款
(1)甲方与丙方于2017年3月8日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以下简称 “回购协议”)。根据回购协议,截至2021年1月27日丙方尚欠甲方质押回购本金、利息38,407,478.06元及相应罚息。
(2)经充分协商,甲方作为质权人同意丙方将其持有的天泽信息850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总价款为47,600,000元人民币,并以部分转让价款用于偿还标的债务。
(3)为保证回购协议项下丙方债务偿还义务能得到履行,以解质押标的股份且使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丙方委托乙方将股份转让价款38,407,478. 06元(暂计算至2021年1月27日,具体金额以支付当天计算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为准),支付至甲方账户,用于丙方偿还所欠甲方前述第(1)项所列债务的本金、利息及罚息。
3、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丙方委托乙方将股份转让价款38,407,478.06元(暂计算至2021年1月27日,具体金额以支付当天计算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为准),支付至甲方账户,用于丙方偿还所欠甲方质押回购业务的债务的本金、利息及罚息。
乙方应在相关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前述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407,478. 06元(暂计算至2021年1月27日,具体金额以支付当天计算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为准)。
在乙方将债权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且超出甲方债权款项的部分乙方将支付到丙方账户。
4、各方承诺
(1)甲方承诺: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38,407,478. 06元(暂计算
至2021年1月27日,具体金额以支付当天计算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为准)后,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丙方办理850万股过户手续。
(2)乙方承诺:乙方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38,407,478. 06元(暂计
算至2021年1月27日,具体金额以支付当天计算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为准),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3)丙方承诺:丙方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38407478. 06元(暂
计算至2021年1月27日,具体金额以支付当天计算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为准),
并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丙方确认,乙方将本条约定的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后,视为乙方已经向其支付本协议下相应转让款。
5、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以及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调查费用、诉论费用、资金占用费用,以及因此而导致守约方(包括守约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第三方或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罚金等。直接损失难以计算的,守约方有权主张按违约方因违约行为面获得的全部收益确定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6、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各方一致通过提交甲方住所所在地(苏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三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三方协议》。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