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2-01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积极推进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的建设与运营,促进公司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及战略发展布局,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的最新规范化表述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电力系统发供电设备设计、制造、安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设 装、调试、修理;批发、零售:电力 施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成套 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力 装备;变电站:设备总成、运行保养 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及维护、工程总包;软件开发、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 及技术服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 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
承包工程;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以上经营范围的变更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电力 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 系统发供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元器 调试、修理;批发、零售:电力材料;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成套装备; 安装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 变电站:设备总成,运行保养、维护, 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 工程总包;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 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
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范围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
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任。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五十五条 第三款 第五十五条 第三款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3:00。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露。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