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5-080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式稿)》和《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熟,同意向22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464万份。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
一、期权名称、代码及行权起始日期
1、期权名称:恒顺JLC1
2、期权代码:036023
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期权已注销未行权,因此本次第三个行权期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自主行权。
3、自主行权起始日期:2015年6月8日。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