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4-095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5万股;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6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根据《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4年10月20日;
2、授予数量:1705万股;
3、授予人数:26人;
4、授予价格:每股4.2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总量比例 例
1 陈肖强 董事、总经理 2,550,000 14.9560% 0.8950%
2 付大志 副总经理 1,000,000 5.8651% 0.3510%
3 张振波 副总经理 1,000,000 5.8651% 0.3510%
4 刘涛 财务总监 1,000,000 5.8651% 0.3510%
5 莫柏欣 副总经理、 1,000,000 5.8651% 0.3510%
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
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500,000 61.5836% 3.6851%
(21)人
合计 17,050,000 100.0000% 5.9841%
7、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48个月。
8、锁定期、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11月出具了【和信验字(2014)第000034号】的验资报告,对本公司截至2014年11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4年11月2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7,050,000.00元。截至2014年11月26日止,变更后本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97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01,970,000.00元。
三、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8492万股增加至30197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清源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份授予前持有的A股股份数为94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1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授予完成后,其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6%,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化。
四、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01,97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1256元。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减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4,400,000 33.13% +17,050,000 111,450,000 36.9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4,400,000 33.13% 0 94,400,,000 31.26%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17,050,000 17,050,000 5.6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520,000 66.87% 0 190,520,000 63.09%
1、人民币普通股 190,520,000 66.87% 0 190,520,000 63.09%
三、股份总数 284,920,000 100% +17,050,000 301,970,000 100%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