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4-090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与PT.Artabumi Sentra Lndustri(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高炉项目二期工
程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采购合同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合同金额为6580万美元。
公司董事会现将采购意向书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1、意向书的生效条件:
本意向书生效时间为: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意向书于2014年11月11日签订。
2、本意向书拟交货期: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底之前,分批次交货。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
(1)本意向书并非签约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属于签约双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尚需通过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的认可意见之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意向书具体履约程序及相关事项,以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为准,采购合同尚需通过董事会审议后,方能生效。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采购意向书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
地 址:Gedung Fuyinto Sentra Mampang ,Lantai II,Ji Mampang
Prapatan Raya No.29,RT.006/RW.003,Kel.Mampang Prapatan,Kec.
Mampang Prapatan.
注册资本:11,000,000,000印尼盾(折合人民币563.96万元)
法定代表人:JAM KAHAR TANUATMADJA, TAN
股东结构:JAM KAHAR TANUATMADJA, TAN 50%(印尼华人)
IDIA SUMARSIH 50%(印尼人)
经营范围:金属冶炼及生产运营
买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采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
合同名称 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采购意向书
签约方 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
合同金额 65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0467万元(本意向书的总价格
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按6.15:1(人民币:美元)为基准)
生效条件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履约时限 自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
12月底之前,分批次交货
项款结算 1、 合同正式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按照货物验收批次,分批次付款。买方在卖方现场验收
完后,卖方开具已交货部分全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
支付已交货部分货值金额的60%货款;
3、质保金: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及条件、检验、验收、合同各方
其他 责任、技术保密、交货延期、技术指标、争议解决等方面
做明确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与上市公司发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生的购销金额
履约能力分析 买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采购意向书金额为65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0467万元(本意向书的总价格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按6.15:1(人民币:美元)为基准)占我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39.36%,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以上采购意向书的履行,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高炉项目二期工程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采购合同意向书》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