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4-076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与
PT.Artabumi Sentra Lndustri(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特种冶炼设备成
套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260万元。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为: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时即生效,合同于2014年9月20
日签订。
2、合同的交货期: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底之前,分批次交货。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
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买 方: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
注册地址: MenaraPrima2lt.20,Jl.D.R.IdeAnakAgungGdeAgung,Kav.6.3,
KawasanMegaKuningan,JakartaSelatan
注册资本:11.000.000.000印尼盾
法定代表人:Yang Jun。
买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
合同名称 特种冶炼设备成套合同
签约方 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
合同金额 人民币17260万元
生效条件 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时即生效
履约时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2014年10月-12月底之前分批次交货
项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按照货物验收批次,分批次付款。买方在卖方现场验收
完后,卖方开具已交货部分全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
支付已交货部分货值金额的70%货款;
3、货到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后15个工作日之内买方支
付已交货部分货值金额的10%货款。
4、质保金: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及条件、检验、验收、合同各方
其他 责任、技术保密、交货延期、技术指标、争议解决等方面
做明确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与上市公司发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生的购销金额
履约能力分析 买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金额为17260万元,占我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以上合同,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特种冶炼设备成套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